许昌市规划展览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讲解员,负责规划展览馆基本陈列及临时展览的讲解及讲解词编写工作,负责社会宣传教育活动策划开展,承担部分材料写作及资料整理工作。
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能够胜任加班加点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形象气质良好,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3米以上;
5、吐字清晰,声音洪亮,普通话标准;
6、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
8、大专及以上学历;
9、许昌市户籍;
10、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能力条件;
11、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考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报名
1、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为:许昌市规划展览馆一楼大厅(许昌市东城区许都路与智慧大道交叉口文博馆西座)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至4月1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可到展馆报名。
3、报名须提交材料:
⑴报名者须递交《许昌市规划展览馆讲解员报名表》一份(本表可到规划展览馆现场填写)。
⑵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2张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
4、现场报名时可向工作人员领取讲解词一份。
5、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
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三、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文字写作能力。
2、笔试具体日期电话通知。
3、笔试地点在规划展览馆。
四、面试
1、面试由自我介绍和展厅讲解两部分组成。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许昌市规划展览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品质、社会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所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许昌市规划展览馆负责对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其他符合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予以辞退。
咨询电话:0374—2961656、296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