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学与统计学院评选 “十佳优良学风标兵”、“优秀学风班集体”的通知
2019-03-15佚名1次

关于数学与统计学院评选

“十佳优良学风标兵”、“优秀学风班集体”的通知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承和弘扬我校的优良学风,着力打造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学生自觉学习、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班集体在学风建设中的作用,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团结奋进的作风。根据学校《关于争创郑州师范学院“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优秀学风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院决定开展数学与统计学院“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和“优秀学风班集体”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定时间

评选范围:数学与统计学院全体在校生

评定时间:2019314日——2019322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优良学风标兵”

详见《关于争创郑州师范学院“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优秀学风班集体”的通知》(附件1

(二)“优秀学风班集体”

详见《关于争创郑州师范学院“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优秀学风班集体”的通知》(附件1)和《数学与统计学院先进班集体评比细则》(附件2

三、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

1、各班级依据评选条件推荐1-2名“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候选人。于320日前将学风标兵推荐材料(详见四、评选材料)报至各辅导员老师处。

2、各年级辅导员以年级为单位,推荐产生“优秀学风班集体”1个。于320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详见四、评选材料)报至黄璟老师处。

(二)第二阶段

学院评审委员会在听取“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候选人和“优秀学风班集体”代表的自荐陈述(竞选演讲)后,评选出我院“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和“优秀学风班集体”,并推荐最优者参加校级“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优秀学风班集体”的评选。

四、评选材料

(一)优良学风标兵

1、学风标兵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3)。

2、优良学风标兵自荐陈述稿。

3、个人生活照1张(非自拍,电子版)。

4、综合测评成绩单,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证明等材料;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二)优秀学风班集体

1、优秀学风班集体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4)。

2、优秀学风班集体自荐陈述稿。

3、班级活动照1张(电子版)。

4、班集体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证明等材料;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五、评选结果运用

获得“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和“优秀学风班集体”的个人及集体材料将上传至学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9314

附件1:关于争创郑州师范学院“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优秀学风班集体”的通知.doc

附件2:数学与统计学院先进班集体评比细则.doc

附件3:郑州师范学院“十佳优良学风标兵”推荐表.doc

附件4:郑州师范学院“十佳优秀学风班集体”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