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学与统计学院评选
“十佳优良学风标兵”、“优秀学风班集体”的通知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承和弘扬我校的优良学风,着力打造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学生自觉学习、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班集体在学风建设中的作用,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团结奋进的作风。根据学校《关于争创郑州师范学院“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优秀学风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院决定开展数学与统计学院“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和“优秀学风班集体”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定时间
评选范围:数学与统计学院全体在校生
评定时间:2019年3月14日——2019年3月22日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优良学风标兵”
详见《关于争创郑州师范学院“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优秀学风班集体”的通知》(附件1)
(二)“优秀学风班集体”
详见《关于争创郑州师范学院“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优秀学风班集体”的通知》(附件1)和《数学与统计学院先进班集体评比细则》(附件2)
三、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
1、各班级依据评选条件推荐1-2名“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候选人。于3月20日前将学风标兵推荐材料(详见四、评选材料)报至各辅导员老师处。
2、各年级辅导员以年级为单位,推荐产生“优秀学风班集体”1个。于3月20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详见四、评选材料)报至黄璟老师处。
(二)第二阶段
学院评审委员会在听取“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候选人和“优秀学风班集体”代表的自荐陈述(竞选演讲)后,评选出我院“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和“优秀学风班集体”,并推荐最优者参加校级“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优秀学风班集体”的评选。
四、评选材料
(一)优良学风标兵
1、学风标兵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3)。
2、优良学风标兵自荐陈述稿。
3、个人生活照1张(非自拍,电子版)。
4、综合测评成绩单,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证明等材料;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二)优秀学风班集体
1、优秀学风班集体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4)。
2、优秀学风班集体自荐陈述稿。
3、班级活动照1张(电子版)。
4、班集体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证明等材料;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五、评选结果运用
获得“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和“优秀学风班集体”的个人及集体材料将上传至学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9年3月14日